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研究会2015年研究课题的通知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研究会通知2016-03-18 10:20:11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关于申报广东省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研究会2015年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提升我省高校人事管理研究工作,组织团队力量重点加强对当前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根据广东省高校人事管理研究会2015年工作计划,经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广东省高校人事管理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项目申报可依照《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研究会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所列的研究方向,确定题目及研究内容,也可自主选题。自选题目必须结合当前高校人事工作实际,对高校人事制度建设和改革发展具有推动或帮助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依照指南所列方向确定的选题。
二、立项原则
(一)本次课题立项面向全省所有会员单位,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每个会员单位申报数量限额为2项。
(二)立项审核时对现在已经做了一定前期研究工作且效果较好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与2012年立项课题内容相似或相近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课题负责人应为本研究会团体会员单位的成员,立项课题以团队申报为主,不接受个人申报。课题组可吸收相关学科的专家学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
(四)重大招标课题原则上需两个以上会员单位联合申报及攻关,课题研究成果需紧扣当下高校人事工作面临的重点问题。
三、课题项目管理
(一)申请人需填写《广东省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可在广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页http://gdsz.scnu.edu.cn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5份,电子文档1份,于2015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会秘书处(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liruofan@m.s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二)自批准立项之日起,重点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半,一般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立项课题经费资助在项目完成验收后统一支付,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支持;
(四)批准立项后的课题必须接受研究会组织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鉴定,立项课题的项目负责人在承诺完成的时间期限内提交结题报告书。
(五)批准立项后的课题及其研究成果必须对理论和实践有所贡献,突出课题本身的深度及广度。
(六)本立项课题研究成果发表时应注明是“广东省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研究2015年立项课题”,并先交由本会会刊《高校人事管理研究》发表。因《高校人事管理研究》为内部交流刊物,在本刊发表后还可以在其他公开刊物上发表。
四、其他事项
有关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学科优势和人事管理工作特色,认真组织有关项目的申报和初选工作。我会将根据有关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择优确定并公布立项名单。
联系人:李若凡、陈忠信,电话:020-85211060,传真:020-85213353;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华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510室,邮编:510631。
附件1:2015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研究会研究课题指南.doc
附件2:广东省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研究会重点、一般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