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4至2015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访问学者2014-03-09 10:35: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加强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际间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途径。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华南师范大学2014至2015学年度拟接受60名国内访问学者。
一、援受对象
(一)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教育部资助项目,通过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申报)
1、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与导师联系后在我中心申请)
副教授或作为学术骨干的优秀讲师,政治和业务素质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目录
1、华南师范大学2014至2015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指导教师及课题名称,详见附件。
2、没有出现在接受一般访问学者目录的其它博士点学科(或博士后流动站)专业及其指导教师,只要符合接受条件也可接受,其它博士点学科专业及其指导教师可参考网址:
(1)博士点学科专业及导师目录:http://yjsy.scnu.edu.cn/hnyjs/incoming/zhaosheng_manager/114061766.htm;
(2)博士后流动站专业及其指导教师可参考网址:http://rsc.scnu.edu.cn/bsh.asp;
单位联系电话:请到相关学院的网页查找电话
三、培养方式
国内访问学者的业务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1、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以参加科研为主,在学科前沿进行研修和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年。
2、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具体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以参加我校科研为主,还可根据访问学者本人的情况和要求分别参加指导研究生、编定教材、承担部分教学工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学习硕士、博士学位课程为主,参加一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或以教学法研究为主,参加一些教学工作等。期限为半年或一年。
四、考核和结业
访问学习进行一半时,师培中心将会对其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访问学习期满时,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成绩考核表》,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师培中心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证书》或《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对于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五、申请办法
联系导师——按类别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或《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请到表格下载栏下载)——学校师资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寄表(寄到我中心或寄给导师签署意见后由导师报送我中心)——择优录取——中心向申请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入学的申请推荐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六、收费标准
1、培养费
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每人10000元/年(实交学费=10000元-教育部支助费用);
高等学校国内一般访问学者:一年为8000元/人,半年为4000元/人;
2、住宿费。双人间每人2800元/年。半年减半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内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邮编510631)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1060或85213353(fax)
E-mail: gdsz@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4年3月9日
2014至2015学年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指导教师、专业目录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