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26至2027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访问学者2026-04-28 16:07:00来源: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是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加强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的重要形式,也是校际间进行学术交流的有效途径。经教育部主管部门批准,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与条件
接受对象: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与导师联系后在我中心申请)。
接受条件: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对来访我校心理学、教育学、体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A类层次学科的访问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接受专业及导师
1.华南师范大学2026—2027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导师名单详见附件1。
2.没有出现在目录的其它博士点学科(或博士后流动站)专业及其指导教师,只要符合接受条件的也可接受。
3.导师联系方式:请自行在相关学院网页查询。
三、培养方式
1.访问期限为一学年(2026年9月—2027年7月)。
2.国内访问学者的业务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访学期间国内访问学者和指导教师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
四、考核和结业
访问期间,我中心将对访问学者进行一次中期检查。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填写考核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须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我中心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教育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对于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的,将不予发放结业证书。
五、申请办法
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提前联系导师;
2.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请同步登录:https://www.wjx.top/vm/mXTd3rw.aspx#提交个人信息;
3.所在学校师资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
4.将纸质《申请表》寄到我中心或寄给导师签署意见后由导师报送我中心;
5.择优录取,向申请人寄发录取通知书。
注:纸质《申请表》请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至我中心,申请推荐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过期不再受理)
六、收费标准
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
文科10000元/人/年
理工科12000元/人/年
艺术类15000元/人/年
七、注意事项
1. 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脱产学习、集体生活,或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疾病等影响正常访学的,不予接受。
2.请访问学者在入学前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如有特殊情况,导致申请、报到入学等安排无法按照预期进行或有所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发布通知,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高教新村C/D218室(邮编510631)
联 系 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3353
E—mail: gdsz@m.scnu.edu.cn
附件:
附件1:华南师范大学2026至2027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导师名单.xlsx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