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中心2016-03-18 16:52:00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各有关高校及学员:
为规范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以下简称岗前培训证书)管理,提高岗前培训证书管理意识。我中心拟对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工作进行规范。
一、规范管理,保障证书持有人权益。岗前培训证书因关系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审,各高校负责此项工作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每期培训结束后,要在指定时间内派专员及时领取证书,并及时发放给学员,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参加岗前培训学员应保证本人办证信息的完整和正确,培训期间如发现本人信息有误,请及时向培训管理部门提出更正;获得证书后,应对证书妥善保管。如学员本人确因证书遗失,可申请证书补发;确因证书损毁或信息错误的,可申请证书换发,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填写《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
(二)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三、证书换发、补发办理时间:
每年办理两次,分别为4月和9月,其他时间恕不办理。
办理时间 | 提交申请材料时间 |
上半年 | 4月1-15日 |
下半年 | 9月1-15日 |
本规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