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第1-2期广东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岗前培训2019-06-25 17:44:32来源:华南师范大学评论:0点击:收藏本文
关于举办2019年第1-2期广东省高校新入职教师
岗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指导意见》(粤教继函〔2018〕48号)的精神,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的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高校新入职、未参加过岗前培训的教师。
二、培训内容
根据实际培训安排,将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四门课程,培训时间8天(含两学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期数 | 报名时间 | 单位缴费确认时间 | 面授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培训人数 |
1期 | 6月26日至6月30日 | 6月26日 至7月8日 | 7月15-21日 |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 | 1200人 |
2期 | 7月22-28日 | 1200人 |
三、报名与缴费安排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6月30日。
请各高校管理部门组织参训学员登陆广东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系统(http://gxgqpx.gdedu.gov.cn/gqpx/),按系统操作步骤进行注册、报名。
本年度培训将开设多期培训班(其他期数报名时间另行通知),每期培训班报名满额后将停止当期报名。请各校安排专人组织本单位的老师网上报名和单位审核工作,力求做到上报及时,信息全面、准确。
2、缴费与报名确认
参照《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17〕260号)标准,培训费为1120元/人(本次报名不接受单科报名)。培训费用在各高校培训费中开支,不得由新入职教师负担。培训期间的食宿及往返交通请自行解决。
请各报名高校于7月8日前根据培训总人数和核定应缴金额以单位名义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方式缴纳培训费(户名:华南师范大学;账号:3602008109000326883;开户银行:工商行广州市高新区支行。请注明汇款单位名称及汇款用途:岗前培训费)。缴费完成后请将单位汇款凭证及单位税务信息扫描件发邮件到我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工作。
四、教学安排
1、学员分班及课程安排,将于7月11日在我中心网站“培训通知”栏目发布。
2、课程考核。《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两学培训考试合格后将由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将成绩录入广东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系统。《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两门课程成绩将根据学员出勤及作业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成绩将由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录入广东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系统。
3、培训教材。岗前培训使用教材为:《高等教育新论》(卢晓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10)、《高等教育心理学》(张积家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10),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修订版)》(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6)、《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教育部人事司组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6),培训教材自行购买。为保证新学员能正常使用教材,请各校务必提前做好教材订购工作,可通过学校招投标指定供应书商或其他渠道(网上书店)联系购买。
五、培训管理要求
1、新入职教师的两学培训意义重大,教学管理严格,一般不予请假。请各高校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培训前教育工作,保证新教师按时脱产参加培训,并为其参加培训提供其他必要条件。
2、请务必通知参训学员在7月11日在我中心网站(http://gdsz.scnu.edu.cn)下载对应的课程表及管理规定,依时参加培训,以保证培训教学的顺利开展。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内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邮编510631)
办公地址: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办公楼510室
联系人:王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3353
邮箱地址:gdsz@m.scnu.edu.cn
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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